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20-04-21
近日,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长时期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机构超期收取培训费,违背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
一、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二、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
三、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