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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22-01-20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区、市)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落实工作,在发放2021年年终奖励性补贴及安排2022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提醒函提出三条明确要求:一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二是畅通民意渠道;三是强化督导检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