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21-03-24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
“评价指南”指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