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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22-06-02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以下简称《要求》)。《要求》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发布后首次修订。

《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重点部位和区域”、“总体防范要求”“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等,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要求》的突出亮点是明确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中心理念,结合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校园的不同类型、规模,明确了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