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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21-09-02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要求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一个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一至两次模拟考试,但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