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21-01-14
近日,南宁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发放《关于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以下简称“告家长书”)。
在“告家长书”的示范文本中,南宁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的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家长如确有需求为孩子选择校外学科类培训,应选择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缴费参加学习前,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并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一次性交费不超过3个月。此外,应远离未经审批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